2025-02-18 瀏覽量:172
導讀:2月14日,嘉興市政府印發《嘉興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》。計劃提出,到2025年底,嘉興市區PM2.5平均濃度達到26微克/立方米,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,完成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減排目標。
2月14日,嘉興市政府印發《嘉興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》。
計劃提出,到2025年底,嘉興市區PM2.5平均濃度達到26微克/立方米,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,完成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減排目標。
《計劃》還提出,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。對無法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電、自備燃煤鍋爐實施煙氣治理升級改造,采取選擇性催化還原(SCR)脫硝等高效治理工藝。2025 年底前,原則上完成全市一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燒廠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;2026 年底前,基本完成全市生活垃圾焚燒廠有組織、無組織改造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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